第一章 寻风
零八年我认识了李寻风,开学拥挤的人潮中我在冗长的名单里一眼看到了这个名字。那个时代清一色的莉明志燕里他显眼得凸出。
寻、风,寻什么风呢,文化人总是闲的放这些个又闷又长的屁。我没由来一阵烦躁,哼嗤一声,转身挤开层层叠叠的人走向教学楼。
对应的教室里已经零零散散坐了一些人,有些初中就是好友的同学兴奋地小声说着话。我扫了两眼,坐在了靠窗的位置。时间还早,塞上耳机隔绝了杂乱的声音,我托腮看向窗外。
这将是我要待三年的地方,助我逃离这个城市的途径。
班里的人渐渐齐了,戴眼镜的中年大肚子教导主任相男人走了进来。
一个黑色的书包精确地砸上我的胳膊,我被吓了一跳,狠狠皱起眉转头。
少年从后门猫着腰三步两步蹿到我旁边的位置,把“罪魁祸首”往回抽了一点,嘻嘻哈哈地抬手打了个招呼:“不好意思啊同学,扔过头了,没砸疼你吧?——不过你放心,我这里头没书,砸不坏人。”
“诶诶,那个同学,靠窗那个男同学!你怎么进来的?!”台上的中年男人指着旁边这个不着调的男生问。
“我吗?”少年左右看了看确定是自己,笑嘻嘻地又给老师挥了下手:“老师,我看您进来了,实在不好意思和您并行,自己找了条小路,您讲您的就行。”
“你叫什么名字!”
“李寻风。”少年自信地回答。
他就是李寻风。
这个二百五。我上下扫视他一圈,得出一个结论。
说他二百五他还真二,除了手上彰显他不耐盘旋飞快的笔以外,他对一切感兴趣,翻来覆去都折腾了个遍,干脆趴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李寻风喜欢打篮球,人缘也好,扯着嗓子喊一声总是呼啦啦地回应,下课从来见不着人影,等到上课了才踩着铃声进来,有时晚了照旧是从后门摸进来。
我不管他,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好感,他好聒噪。
有东西砸在了我后腰,我低头看,是一只护腕,循着轨迹望去,是那张熟悉的脸,刚刚打完篮球的缘故,他的头发湿湿的,往下流着水珠,鼻尖也冒了汗。
李寻风向我笑了下,指了指讲台,用口型对我比划。
我不耐烦地瞥了眼讲台,地中海的历史老师正激情澎湃地在黑板上写大字标题,黑板被粉笔头震得框框响。我手背到后面,比了个手势。
他迅速伏低身子,一溜烟回到了位置上。
他一挨着我坐下,气息如水淹般逼近,热气腾腾。我很厌恶从小到大男生身上常存的汗味儿,但他身上没有,他有一股淡淡的风的味道,就是风,夏日清冽的风。
我动了动鼻子,掩盖掉这点小心思。
“够仗义!谢谢啊,”他低头从书箱里翻出本书自顾自扇着,往后撩了把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不想再理他,刚刚帮他进来已经是越界的行为。
他见我没有回应,侧过头看着我,半晌发觉我真的没有回答他的意图,眉头一扬,笔尖在空中划过,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轻巧地挑起我课本的封面,露出下面扉页写着的大名:
“余,归,鸟。”
我恼怒地合上书页,直视着他。他早已漫不经心地收回了笔尖,笑嘻嘻地看我:“这么小气?”
他眉尾高高扬起,将手中的书往我这边扇了扇:“行了行了,给你扇扇。”
我垮下脸,一言不发地收拾我的桌面。
开学第七天,我讨厌李寻风。
李寻风是我见过最自来熟的人。他除了睡觉打篮球就是不厌其烦地跟我说话,我不理他,他也能自顾自地聊下去,他对什么都感兴趣,他对一切充满热情,从小生长在幸福家庭的通病,惹人嫌的坏毛病。
他总是这样叫着我,
“余归鸟。”
“余归鸟?”
“余归鸟!”
“余,归,鸟。”
……
“干什么!”我终于忍无可忍地问他。
“你怎么理我了?”他惊讶地反问我。
“你不是叫我吗?!”
“噢,想看看你会不会说话。”他耸耸肩,歪倒在桌上。
我气得发抖,扭过头发誓再也不理他。
“哈哈哈哈哈逗你玩的,”他把头伸到我的脑袋底下看我的表情:“真生气啦?”
猝不及防,我对上他的眼睛,他离得可真近,双眼皮真大,睫毛也好长。
我匆匆别过眼,闷声说没有。他慢悠悠地把头缩了回去,我听见他笑了一声。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我逐渐和李寻风说起话来。他的话反而不多了,往往挑起我的话头就安静地听我说,中途点点头或思索一下回几句。
李寻风前面坐的是一个头发乱蓬蓬的男生,他在升旗典礼上因为说话被拎到主席台,在反省发言环节,即兴作了一首诗慷慨激昂地发表出来,校长的脸都绿了,我第一次看到人的脸真的可以发绿,当时正好在学《最后一篇演讲》,所以我们都亲切地叫他阿闻。他总是偷偷摸摸地把那窝狗啃一样的头发在后面揪起来,老师来了就扎起来,老师走了就放下,乐此不疲。我们都没忍心告诉他侧面看起来就像一个烂尾的鸟窝。后来有人说漏了嘴,他也不以为然地摆摆脑袋,怒斥我们不懂艺术家,诗人十之八九都是自己世界的疯子,他才是那个思想超前的伟大诗人。
李寻风在桌子底下踹了他凳子腿两脚,阿闻不耐烦地啧啧两声,身子往后靠:“干嘛!”
“来两首酸溜溜的情诗听听。”李寻风趴近桌子,笔杆一下一下地戳着他的后背。
“懂不懂规矩,诗人都是兴致来了才能作出流芳千古的好诗,哪有你这么着的。”
李寻风笑骂着,团起卷子往他头上扔了过去。
追李寻风的女生不少,教室门口总是摞着几个脑袋,一个课间隔壁班的女生能来来回回上十几趟厕所,他的书箱也总是突然出现几个喷着香水的粉信封,打篮球更是场场爆满。
不知道是真傻还是不在乎,上至毕业的学姐下至刚入学的学妹虽然总有女生来跟他说话,倒是硬生生没传出一件绯闻。
我常常看他胳膊盘在脑后冲着教室对角隔着十万八千里的男生换着词不重样地互骂,想不出他是哪根神经长残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阿闻照旧天天嚷嚷着他的“今天吃了个大西瓜,脆又甜是真他娘好吃”的诗句里,李寻风的绯闻没来,我倒是先沾上了点麻烦事。
学校里有名的混混头子不知道犯什么病,大张旗鼓地说要追我,每节下课准时无误地来找我,一时间搞得沸沸扬扬。
我不理不睬了一个月,终于在放学后,被堵在了路上。那个混混带着他的一帮小弟自以为浪漫地给我一个浩大的告白仪式,我冷漠地看着一切,明白地告诉他我们不可能,转身离去。
第二天他又气势汹汹地来了,看起来有点恼羞成怒,强势地开始拨愣我,让我出去和他谈谈。
我烦躁地拍开他的手,拒绝了这一要求。
他显然有点下不来台,拽住我的胳膊就要拉我走。
围着看热闹的人群里伸出一只手拨出一条路,李寻风艰难地挤了出来,一掌拍向混混的后脑勺:“诶哥们哥们,我看她说不想跟你走啊。”
混混一手捂住后脑勺,恼怒地回头看:“你他妈谁啊?”
李寻风笑了一声,左右看了看,做了个安抚的手势,突然一拳招呼过去:“我他妈是来揍你的。”
李寻风把他打了,结果就是和那个混混一起登上了一周一次的广播通报,通报的时候他在我旁边呲牙咧嘴的,嘴里念叨着:
“那小子还真有两下子!”
快高考的时候,李寻风问我想去哪,我说都行,只要离开这座城,我去哪都行。他问我为什么想要离开这座城,我沉默了一下,说这座城有太多我想逃离的东西。李寻风哦了一下,没问为什么。
他很聪明,他考哪都绰绰有余。高考分下来,我的分数如愿超过了省外的录取线。填志愿的时候我填好查了三天深思熟虑的学校,塞进了课桌。
那个梦想中的暑假依然燥热,和平常的暑假没有区别,我和李寻风断断续续地发着短信联络。
大学报道那天,我在校门口看见了呲着一口大白牙的李寻风,他问我惊不惊喜,我淡淡地嗯了一声。他显然把这个秘密憋了一个暑假,虽然对我的反应有点失望,还是喋喋不休地表达他忍耐的艰辛,告诉我他是怎样历尽千辛誊抄了一份我的志愿单。
怎么会不知道呢,我在心里想,我对摆放东西的位置一向很敏锐,从厕所回来后就发现志愿单被人动过,我默不作声地交了上去,我的确是个自私的人,我心底希望他和我在一样的未来。
就这样,我和李寻风上了同一所大学。意外的是,我们在这还遇见了一个老熟人,阿闻。没有了老师,他终于如愿以偿地把头发留了起来,明目张胆地扎成了一个烂尾的大鸟窝。
他还是天天摇头晃脑的,还加入了学校的诗词社团,成为了主力军,继续追求他的伟大诗人梦。
李寻风的异性缘仍然好到爆炸,篮球场上摞的脑袋比高中少不了多少,论坛上天天能刷到捞他的各种各样背影。而他和高中没有区别,照样踩着朝阳出去,踏着夕阳回来,天天和篮球度日。
后来我、李寻风和阿闻在外边饭馆小聚,开了几箱啤酒,阿闻喝得有点多,大着舌头冲李寻风喊:“你小子别说哥们不讲义气,高中你让哥们给你写酸溜溜的情诗,哥们早看出来你想干嘛了。你哥们我,还真她妈地给你写出来了!”
阿闻挥开搀扶他的手,拿着酒瓶子当话筒站好,陶醉地开始朗诵:
“鸟归……寻故知,”
“余风——”
“捱此年!”
他讲得声情并茂,李寻风无奈地任由他发疯,闷着声笑。
“你觉得哥们写的好吗?李寻风你丫就说哥们这文采!啧!”
后来他拦了一辆出租把阿闻扛上了车,付了钱跟师傅打了声招呼送走了阿闻。
我和他并行在大道上,晚上我也喝了一小杯啤酒,涩涩的不太好喝,但我还是喝完了,此刻游走在醉与不醉的边缘。
我专心致志地走马路砖石缝隙的直线,和自己玩掉下去就会死的游戏。李寻风不说话,安静地护在我的左侧,陪着我慢慢地走。
“余归鸟。”
“啊?”我迷蒙地抬起头看向他,他只沉静地看着我不说话,我也不开口,走神细细观摩着他的轮廓。此刻静下来仔细看,我突然发现,其实李寻风是变了许多的,他慢慢褪掉了少年青涩的外壳,露出坚硬沉稳的骨骼来,只是他笑起来还是高中书包砸到我胳膊的那副模样,让他卡在少年与男人的缝隙不上不下,这是个奇怪又有着致命吸引力的阶段。
李寻风和阿闻在一起也喝了不少,但我分不清他醉了没有,男人骗起人来是看不透的。
他突然捧住我的脑袋,凑近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余归鸟,你爱不爱我?”
我有些懵懵的,努力思索了一下,低下头沮丧地回答:“我不知道。”
他又把我的脸颊捧回来,固定在他的手心:“那你说爱我。”
“我为什么要说爱你呀?”
“因为你不知道,所以你得试试你是不是爱我。”
我若懂似懂地啊了一声,又说:“可我试了要是不爱你怎么办?”
“不爱就不爱喽,一句话又没什么影响。”他耸了耸肩。
“那我岂不是很吃亏?”
“怎么会吃亏?你看看我,你觉得我好看吗?”
我看着他的脸思考了一秒,点了点头:“好看。”
“那你对着一张好看的脸说爱你,吃不吃亏?”
我又思考了一秒,认真地回答:“不吃亏!”
“有便宜你不占,”他几乎是哄骗的嚄气:“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爱我,说说看。”
我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所以高兴地对他说:“我爱你!”
“谁爱谁?”
“呃,我爱你?”
“你叫什么名字?”
“余孤鸟!”我迅速地回答,眼睛亮亮地看着他,像个等待表扬的小朋友。
“不对,你叫余归鸟。”他纠正我。
“哦,对,我叫余归鸟。”
“我叫什么名字?”
“呃,你叫,你叫,呃……”我突然又想不起来了,怯怯地看他一眼,努力回想,腮边的肉突然被用力挤压变形,我凄凄地哀嚎一声:“李寻风!你叫李寻风!”
脸蛋的警铃消散,我怒视着他:“李!寻!风!不可以使劲捏我的脸!”
“好好,我给你道歉,我轻轻地捏总可以吧?”他无辜地问我。
他这种语气让我觉得有点可怜,我不太好意思再残忍地拒绝,想了想别扭地说:“那好吧,你注意一点。”
他低低笑着,又把手贴到我的脸蛋,脸上的肉又迅速挤成了一团:“那爱谁?”
“爱李寻风。”
“谁爱?”
“余归鸟啊!”
“连起来说。”他耐心地引导着我。
“余归鸟爱李寻风。”
他突然不说话了,世界好像一瞬间静了下来。我疑惑地看着他,正当我要一探究竟的时候断了片。
第二天在宿舍醒来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地想起昨晚零零碎碎的回忆,脸刹地通红。
后来他好像亲了我,因为有凉凉的软软的东西贴到了我的嘴唇,有点奇怪的感觉但也不讨厌。
寝室里很静,舍友都还没醒,我也不敢确定这些记忆是真实发生的还是昨晚宿醉的一场梦,干脆全部抛到脑后,决定先换衣服下楼跑步打卡。
出了寝室楼,我一眼看到路灯下站着的李寻风,他那双桃花眼弯弯地笑成了一只狡猾的狐狸,我就知道,完了,都是真的。
我愤怒地掉头往另一侧走去,他追了上来,在我旁边不急不缓地走着,悠哉悠哉地晃悠。
我越憋越气,干脆转头看着他:“男子汉大丈夫,你能不能不要使这些阴招?”
“我干什么了?”他无辜地看着我,摊开手。
我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你说你干什么了!”
“我昨晚喝太多了,记不清了。什么事,你讲给我听听?我看看我能不能记起来。”他无赖地说道。
“好好,”我气极反笑,不理他气势汹汹地往前走:“不记得更好!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也什么都不记得了!!”
李寻风哈哈笑起来,小跑两步抓住我的手:“这么生气啊?行了,我再还回来不就行了。”
他突然大喊:“李寻风爱余归……”
我惊慌失措地捂住他的嘴:“你干什么!”
他眼睛眨巴了两下,声音因为我的手掌阻隔变得闷闷的:“我还你啊。”
“你这叫还啊!”我咬牙切齿道。
“那你到底用不用我还啊。”
他惯会用这些歪理把人绕进去,我无力地摆摆手:“不用了,你还是安生待着吧。”
他有点得意地理了理揉皱的领子,妥协一般叹了一声:“那好吧。”
我真是拿他没辙了。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我和李寻风谈起了恋爱。其实我没感觉有什么不一样,只是他对我动手动脚的机会又光明又磊落了起来。
我时常想一脚狠狠地踹在他的脸上。他又总是在我的痛斥后假装无辜地接一句:“啊,不可以吗,可是那天晚上你都说你爱我了诶,我还以为……”
“……”我迟早会踹死他。
出了大学门口往东走五十米有家李记绿豆糕,我特别爱吃他们家的绿豆糕,李寻风每次出学校一定会给我带一份,略显嫌弃地扔给我。他不爱吃绿豆糕,因为他觉得像咽干绿豆碴,我也乐得他不爱吃,我一人可以美滋滋地吃一盒。我常常开玩笑说,反正都姓李,实在不行我跟了卖绿豆糕的,吃一辈子绿豆糕,也算嫁进李家了。
高中的时候我就爱吃,那会儿李寻风发现后就总是三天两头地往我桌上扔那种独立包装的小绿豆糕,自己却从来不吃。现在突然回想起来心里还是会跟抹了蜜一样甜。
我还是低估了李寻风的女人缘。在一起以后,我总能时不时地在路上听到一些议论,我对此不胜烦躁。
近期我正对我的期末作业头大,闹钟因为被我的起床气摁灭而成功起晚了,我又痛苦又焦躁地抱着电脑跑去图书馆,余光瞥见路上有两个女生掏出手机对着我闪了一下。我顿时火气不打一处来,冷笑一声,直直地走了过去:“删掉。”
女生显然有些惊慌失措,仓皇地看着四周,嘴硬地反问:“删什么?”
我不耐烦地啧出声:“我的照片。”
女生的朋友在一旁虚张声势地大喊:“谁拍你了?你有被害妄想症吧!”
有了朋友撑腰,女生显然底气足了起来,也大声嚷嚷起来。
我的怒气已经燃烧到了一个顶值,笑了下,安静地在一旁放好我的电脑,突然伸手抓向女生的头发。
女生惨叫一声,手胡乱地挣扎。她的朋友也来帮忙,很快我们仨就扭打成了一团。
李寻风闻讯赶来,看到的就是三人不分彼此的一团,他精准地在混乱中捞住我,使劲拽了出来。我们早已打红了眼,那个女生对着我破口大骂,我也不甘示弱,虽被李寻风制着,还是努力挣扎着踹她。
最后指导员来了才得以收场,把我们仨全都拎进了办公室,以聚众斗殴的名义一人领了张处分单。
我出来的时候还是怼怼不平,想要再找她理论。李寻风眼疾手快地拎住了我,把我带走。
我被放在了药店门口的长凳上,李寻风指着凳子跟训小狗一样严肃地告诫我坐在这儿乖乖等着,他进去买药。
我不愿意看见他的脸,不耐烦地挥挥手让他赶紧滚。
等他出来的时候拎了一大兜子药,他蹲在我腿边细致地给我处理伤口。
我边等着他擦药,边眉飞色舞声情并茂地抱着胳膊控诉那个女生有多么的贱。
酒精沾上破损的伤口,我惊叫一声。李寻风手上的动作放轻了一点,张嘴就训:“这么大人还打架,余归鸟你可真是厉害,怎么越长越回去?”
我一听马上不乐意了,愤怒地说:“什么叫我越长越回去!那就是她不对!”
他的脸在拉架途中不幸地命中几招,现在也分不清是谁挠的,没准还是我。
我看着他那张脸,越想越气,光着的另一只脚狠狠地蹬了下他的肩膀:“都怪你!长这么一张祸国殃民的狐狸精脸!”
李寻风闷哼一声,抓住我的脚踝:“行行,别乱扑腾。”
擦完药他跟我说晚上篮球队有个聚会,可以带家属。
我哼哼两声,阴阳怪气:“你在说我吗?那你可找错人了,我可不是大名鼎鼎李寻风的家属。”
“好吧,”他无辜地摊了摊手,站起身:“那我只好再去找找大名鼎鼎李寻风的家属了。”
他作势要走,我急了,吼他:“你去哪?!”
“找李寻风的家属啊。”
“你真是烦死了!”
他又笑着凑回我面前,明明是明朗地笑着,却让我总是看出几分引诱的意味:“那谁是李寻风的家属啊?”
我发誓我这辈子最讨厌蔫坏的人了,我烦躁地摆摆手:“哎呀,我是我是!”
他才满意地笑起来,眯起眼睛露出标致的一口大白牙。
快到饭店的时候,路过一面大镜子,我匆匆一瞥,倒吸一口凉气,猛地扒近,哀嚎:“不会吧!这个贱人!这么明显!”
镜中我的脖子上有一道鲜红的明显的指甲痕,我左看右看,欲哭无泪。
李寻风从后面挨过来,问我怎么了,我指给他看:“这太丢人了吧,这不摆明告诉所有人我今天打架了!还没打赢!”
他哦了一声,专注地看那道口子,猝不及防地在上面咬了一口。
我痛呼一声,推开他:“你干嘛!”
“这样就看不出是挠的了,你就说是我咬的。”他慢条斯理地说。
果然,那道口子上叠了个明显的牙印,四周微微肿起,口子是不明显了,牙印倒清晰地烙在了上面,比刚才还引人注目。
更丢人了!
我又急又恼,开始扒李寻风的外套,套在自己身上,把拉链拉到最高。
“这样呢?”我急急地问道。
“有点欲盖弥彰了。”他诚实地回答。
这下是真把我惹毛了,一直到包厢里也再没跟他说一句话。
吃饭的时候,一圈人我都笑脸相迎,唯独不理李寻风,自顾自地假装陌生人。
等到后场,有晚到的后勤学妹不明情况笑问了一句这是学长的女朋友吗。
李寻风没急着回答,余光睨着我,胳膊挑逗性地撞了我两下,笑着说:“学长也不知道,这得问问这个学姐。”
然后伏低身子压在我的耳朵上,我都听得见他声线竭力掩盖的笑音:“到底是不是啊,问你呢,学长的女朋友。”
我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他爽朗一笑,哈哈地一把搂过我的脖子,回答:“是啊,这是学长以后的老婆。”
我一愣,不太自然地扭了扭,向那个学妹笑了笑。
吃完饭我的气已经消得差不多了,但为了面子还是象征性摆着一张臭脸。
我们走的这条道上没人,只有偶尔风吹过灌木丛发出沙沙的响声。
走到一盏暖黄色的路灯下,李寻风叫住了我,我转过头安静地等待着他。
他走到我的面前,帮我理了理头发,没有任何征兆地突然说:“我们结婚吧。”
“这段时间我们互相见见家长,等一毕业我就娶你。”
他说的很慢,也很坚定。
我有些搞不懂现在的状况,沉默了下来。
他罕见地有点不安:“你不愿意吗?”
“如果是因为今天吃饭前我咬了你,那我给你道歉,我当时……”
“李寻风。”
“嗯,我在。”他闷闷地说。
“我的原生家庭很不幸福,你知道吧,我一直想逃离那座城,逃离他们,逃离所谓的家人,所以我对婚姻不信任甚至恐惧,我一度发誓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不会让我的悲剧在下一代继续上演。”
这是我第一次提及我的家庭,他似乎有些无措,讷讷地说:“可是……”
“你先听我说,”我打断他,继续平静地阐述着:“但我遇见你以后,我想过我们的未来,想过我们组成一个新的家庭,纵使争吵,决裂,永无止境的问题。我仍然恐惧着婚姻,但如果一定要结婚,我只可能跟你结婚,我只会有一个老公叫李寻风。”
我拉起他的手握紧,微笑着看他的眼睛:
“李寻风会是我的丈夫。”
这么多年,我终于把李寻风说傻了一次。他呆呆地看着我,像个呆头呆脑的小学生。
醉酒那天晚上记忆里的触觉卷土重来,我闭上眼睛,这次我确定,李寻风亲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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